一、受理范围
(一)相关部门对国家、省、市及本区域内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相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存在吃、拿、卡、要问题;
(三)因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不协调、不完善、不配套给市场主体带来困扰;
(四)改进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其它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留言须知
(一)您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在自身或者他人、公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申诉、控告。
(二)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您所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我们会严格保密。